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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将成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先行者
发布时间:2020-10-21 14:50:39

近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1周年之际,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其中提到,探索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支持深圳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赋予深圳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权限。

无独有偶,10月15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20号(教育类132号)提案答复的函》也提到,将进一步鼓励香港高校发挥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合作办学,建设更多高质量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华北电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荀振芳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深圳将有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中心城市,带动和引领区域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其综合改革的关键点在于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点,形成在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对外合作、协同发展、资源集聚等方面的创新优势,继而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与国际化发展的创新示范区,辐射并影响国际国内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

而随着深圳角色地位的变化,香港高等教育的显性地位也将更加突出,其与内地高等教育的合作办学、文化交流、资源共享将会发展到一个更广、更深、更快的全新阶段。

“香港高等教育的先进文化理念、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将会以多样的方式或路径对内地‘双一流’建设进程产生影响,也会有更多形式的香港大学与内地合作,以及更多香港青年到内地接受教育。”荀振芳说。

他预期,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时代后,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的多中心、多极化趋势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更加凸显。京津冀协同区、长江三角区、成渝双城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等教育区域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和集群特点。特别是在当下,以深圳先行示范区为中心的粤港澳高等教育集群会呈现出几种办学体制交叉、多种文化思想并存的状态,应着力在突破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法律政策创新上迈出新步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湾区教育生态系统,在呈现鲜明的中国特色且对标世界一流发展等方面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先行者,体现区域改革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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