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7个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分别是“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组织器官再生修复的信息解码及有序调控”、“空间信息网络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中国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与应对机制的基础研究”、“极端条件电磁能装备科学基础”,同时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1、“极端条件电磁能装备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6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为 8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3 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9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为 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 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鼓励来自电气、材料、数学、物理、信息等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队伍联合参与申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左右,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项左右,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中国大气复合污染的成因与应对机制的基础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3项,其中,研究方向(一)大气复合污染资料与数据中心 拟资助集成项目1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500万元;研究方向(二)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外场综合观测 拟资助集成项目1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1700万元;研究方向(三)大气复合污染模拟和预报预测 拟资助集成项目1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12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集成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
4、“第二代量子体系的构筑和操控”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5项左右,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7项左右,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5、空间信息网络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集成项目2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和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集成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
6、“组织器官再生修复的信息解码及有序调控”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约20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约为60-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7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7、“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项左右,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13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左右,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高速铁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
2020年度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约11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3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请书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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